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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建筑施工审批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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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2016-06-27 】 来 源: 作者:【视力保护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和居民区),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如:(1)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2)因抢修、抢险作业和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的夜间施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施工,需有关部门出具意见,经环保部门审批后,将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公告周围居民,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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