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5月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情况报告
省环境攻坚战办公室: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活动保障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要求,我市把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抓好各项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活动期间环境质量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状况
5月9日至5月16日济源市PM10平均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6天。
二、采取的主要保障措施
印发《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5月份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济环攻坚办﹝2017﹞30号)和《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三夏”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5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公安,环保,交通联合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检,检查重型柴油机动车281辆次,处罚3辆次,处罚金额0.02万元;持续开展夜查城市违法渣土运输行为;对城市空闲土地进行调查,建立台账,实施生态治理;加强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铸造、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和高架源管控,检查高架点源124家次,对金康达下达160万处罚通知;对其他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到位。严控石化、化工、表面喷涂、印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的排放;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重型柴油车等污染源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强化执法行动,采取在线监控、随机检查、卡控岗位等方式,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形成高压,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577人次,执法检查639家次,处罚19起,处罚总金额0.45万元;加强电厂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各重点燃煤企业使用低硫优质煤,加强重点企业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抽查。燃煤企业要做好优质低硫煤采购和储备工作;按照年度目标,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和高污染车辆治理监管工作。推行绿色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三员”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依法依规实施停工整顿,整治施工工地11家,处罚0.09万元;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达到10次。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达到2次。
三、督导检查情况
济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环境攻坚办统筹协调下,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好指挥调度和督查落实,各部门按照保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强化督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小散乱污”企业集群整治情况。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曝光。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