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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字体[ ] 【日 期:2017-09-22 】 来 源:   作者:【视力保护色:          】

中共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深化市委“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确保环保系统“双节”期间风清气正,以优异的作风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八个严禁”。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守住廉政底线,不越廉政红线,不碰廉政高压线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环保部“六项禁令”、河南省环保厅“十不准”,严格做到“八个严禁”:1、严禁公款吃喝。各单位之间禁止借节日之际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等;2、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3、严禁公款旅游。各单位禁止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费用;4、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要在机关封存,因公使用的车辆,要做好申报登记工作;5、严禁将个人相关费用转嫁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反对“四风”的各项规定,禁止使用企业车辆,禁止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餐饮、足浴、KTV等事项;6、严禁收受礼金。禁止违反规定收送月饼、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7、严禁用公款招待为回乡探亲或来济游玩的各类人员安排食宿、提供车辆、购买景区门票、赠送土特产品等;8、严禁违规聚会和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禁止借助“双节”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干部职工违反程序和超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突出主体责任,强化部署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针对“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通过进行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尚俭戒奢,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防止“节日病”。

三、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局纪检监察室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紧盯节日期间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严查快办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要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出的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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